莞城区决定实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转制
本报讯记者余晓玲、通讯员钟文婷报道:莞城区近日召开农村股份制改革工作座谈会,部署落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转制工作。莞城区表示,经区党委、区办事处多次研究及慎重考虑,决定实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转制,允许农村集体资产变现,并按一定的原则分配到个人。
座谈会上,与会人员都认为,实行农村股份制改革有利于实现收益的最大化,确保资产的安全保值,能更好地保障股民的合法权益。
据介绍,莞城区自2003年实行“村改居”,将所有原农村户口的村民改成了城市居民,但是,农村集体资产仍沿袭原来的管理模式。目前莞城区农村集体资产的管理和经营存在资产形态单一、资金投资手段单一、收入渠道单一和增值手段单一等方面问题,特别是由于集体物业基本是早期投资建筑,环境及配套都不太理想,因此,导致集体资产回报率较低,升值能力不强,甚至日益贬值。这种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及经营的现状延续下去,势必造成集体负担及支出日益增大,而收入相对减少的局面,最终将会使得股民收入逐年减少。按照目前的体制,这种局面和趋势是很难改变的。因此,及早处置农村集体资产,使得农村集体资产发挥最大的效益,成了一项迫切而且重要的工作。
莞城区党委、区办事处经多次研究及慎重考虑,决定实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转制,允许农村集体资产变现,并按一定的原则分配到个人,克服目前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和经营体制上的不足,让资产发挥更大的效益,从而保障股民的利益。
(编辑:Winzi)
(本文来源: 金羊网-羊城晚报 )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