车主文某逃避查车撞倒民警,获刑一年
本报讯记者郑思琪、通讯员王创辉报道:逃避查车并在冲卡时撞倒民警,摩托车车主文某以妨碍公务罪被判刑。被起诉时,文某表示自己只是逃避查车,并未冲出警戒线,不算“冲卡”。记者昨日从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,虽然文某没有正面冲过警察设置的警戒线,但其绕小道逃跑的行为也构成冲卡。
今年5月31日下午4点左右,文某驾驶着一辆红色男装无牌摩托车,行驶到东莞市大朗镇松柏朗村碧水天源路段时,执勤民警示意其靠边停车接受检查。看到执勤民警的示意动作后,文某并未停下车辆,反而驾车掉头驶离。此时。在另一卡点的民警上前拦截,文见状再次掉转车头往设卡查车点的方向开去。设卡查车点的民警再次示意文停车接受检查,文仍未停车,并驾车高速冲上路旁的人行道。因车速过快,在转弯时文某失去平衡摔倒在地。民警李某、段某、陈某迅速上前拦截,文扶起摩托车再次启动,并在加速驶离的过程中,将民警李某推行了四五米远,并挂伤李的左腿,造成轻微伤。后文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。
案件进入审理阶段后,依照《刑法》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,文以妨害公务罪被东莞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。文某不服判决提起上诉。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,维持原判。
(编辑:CY)
(本文来源: 金羊网-羊城晚报 )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