年终岁尾,各项检查工作又多起来了。应该说,一年下来,上级机关对下属单位的工作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,总结经验,吸取教训,表彰先进,激励后进,十分必要。然而令人遗憾的是,时下有的地方的检查却走了调、变了味。
一是查而不“实”。有些检查人员到基层检查工作,总是习惯于提前向被检查单位发出通知,详细告知检查时间、内容、方式和地点。检查组一到,参观的是事先精心安排好的“景点”,查到的是华而不实被人“包装”过的假象,看到的是经过“导演”的场面情况,听到的是经过加工“美容”的汇报,根本看不到“庐山真面目”。
二是查而不“细”。有的检查人员对工作不熟悉、不了解,热衷于翻翻文件、看看资料、听听汇报,看表不看里,看虚不看实,看明不看暗,致使检查质量大打折扣。
三是查而不“廉”。少数检查人员到基层后或明或暗地让基层用高标准接待,进高档酒楼,吃山珍海味,吸名烟,喝名酒,住高级宾馆,甚至洗桑拿,泡舞厅,筑“长城”,有的还以被查单位的招待档次、礼品厚薄、土特产多少来定夺检查考核成绩。更有甚者,有的检查人员还乘检查之机,或直接索要纪念品,或报销自己的发票,或替亲戚朋友推销一些质次价高的商品。
四是查而不“究”。有的检查人员在检查中虽然发现了问题,但碍于情面,不敢理直气壮地行使检查督促职能,一针见血地指出问题所在,提出批评和整改建议,而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,不触及问题和矛盾,为日后工作埋下隐患。
如此检查,既影响年终检查效果,加重基层负担,又助长敷衍应付、弄虚作假习气,挫伤真抓实干单位的工作积极性,严重损害上级机关形象,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。
鉴于此,有关部门应制定严格的年终检查制度,减少走形式的检查,必要的检查也要选派原则性强、作风正派、素质高、业务精的人员组成检查组,决不能搞劳民伤财的扰民检查。纪检、监察部门应加强对年终检查工作的督察力度,严肃查处那些在检查工作中吃、拿、卡、要者,让“检查者”也接受检查。
人民日报(张崇明)
(本文来源: 新民晚报 )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