与全国分数线持平
本报讯 昨天获悉,公安部已发出通知,2008年广东省赴香港、澳门定居各类申请的分数线已确定。
分数线共分四类:赴香港或澳门定居的夫妻团聚类分数均为182.7分,即2003年12月31日之前夫妻分居;无依靠未成年人投靠亲属类为16分;照顾在港澳地区无依靠父母类为6分;无依靠老人投靠子女类为16分。凡达到上述分数线的申请人,2008年内均可按得分高低顺序,经审批后赴港澳地区定居。今年,我省所有赴港澳定居的分数线仍与全国分数线持平。(朱向华 张雷 安学)
(编辑:敏华)
(本文来源: 金羊网-羊城晚报 )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