劳动部门表示,滥用诉权的只是极少数,广州劳动争议九成仲裁解决
本报讯记者马汉青报道:最新通过的《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》,为何仍保持“一裁两审”的劳动争议处理总体格局?昨天,广州市劳动保障局劳动关系处处长、市劳动争议仲裁办主任谢迎建在一个座谈会上说,滥用诉权的只
是极少数,劳动仲裁在快捷、高效解决劳动争议方面作用仍不可代替,广州劳动争议约90%通过劳动仲裁就解决了。
目前劳动争议要经过“一裁两审”程序,曾被认为是造成劳动者维权过程冗长的重要原因,一些简单的工伤案件,由于用人单位恶意走程序,最长的达两三年。对此,谢迎建表示,个别极端的例子不能说明全部。目前广州每年约处理劳动仲裁3万多宗,其中工伤案件只有三四百宗左右,比例不算高。而在所有劳动争议中,约90%通过劳动仲裁就解决了,其他10%闹到法院,当中又有90%左右是维持劳动仲裁结果。
据介绍,为解决过去“一裁两审”确可能产生一些用人单位滥用诉权的问题,新法明确了部分关系劳动者生存生活、争议较少的情况可“一裁终局”,并进一步明确了部分裁决先予执行的机制。按规定,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,应自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45日内结束。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,不得超过15日。而目前的仲裁期限一般为74天,经过批准最长可延长到104天。
(本文来源:金羊网-羊城晚报 )

